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《劝募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等18个职业技能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8〕11号)提出的“紧跟新技术、新职业发展变化,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,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”要求,我部组织开发了“劝募员”“二手车经纪人”“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”“科技咨询师”等18个职业技能标准的征求意见稿。
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予以公示,公示截止日期为2月28日。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及时反馈我部,电子邮件发送至biaozhunchu@cettic.gov.cn(邮件主题标明: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公示反馈,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明建议人姓名、单位及联系方式)。
地 址: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(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)
邮 编: 100101
联系电话: 010-84661085、84661086 84661080(传真)
附件:
18.工程机械维修工(堆场作业机械维修工)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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